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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很少的线索,也能从行为学角度窥测大概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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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分析的最初,不是分析事件,而是收集线索和分析线索,
线索本身高度存疑或来源不明又无法核实,系统的根基都是失真的,
后面再正确的方法也很难得到正确结果。
阅08年至16主流报道尤其有采访JF的,只有这几条是基本确认的:
1、被害人身份
2、通告
3、碎尸2000多块
4、南大周边多地丢弃尸块(网传具体地点和尸块部分未见主流查实和官方确认)
侦查学证据法学痕迹学法医学重建学,都要依据大量证据作为判断依据,
现在只有这几个可确认的,试着以行为学为主导,分析下一些可能的情况,
也对几种流行说法简单阐述。


IP属地:北京1楼2024-05-14 06:31回复
    一、凶嫌极高概率遗留生物检材或其他指明他身份的物证
    不要在意识甚至潜意识里神格化凶嫌,也不要把他幻想成一台机器,
    不长篇大论整个分析的过程和涉及的一些内容,简明说如果仅是一般世俗犯案:
    1、 接触时间过长,操作过多
    2、 情境及心理状态推估
    3、 当时不是完全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生物检材作用
    4、 私人物品被运用
    5、 仔细阅读08到16主流报道尤其采访JF的,社会经验告诉我们,手里有硬货。
    简单解释3,双避冲突及多属性模型,每个人遇到多种选择时不会都做专业的
    多属性系统分析,但他心里会有类似的勾画选弃,这不是两个物品只能选一个,
    而是两种可能有些差异的操作流程,而他选择的是最耗费体力、精力的方式也
    是最容易暴露生物检材的方式,他没有告诉我们他放弃了什么,但他选择的可以
    大概勾勒放弃了什么方式,他选择与放弃的方式里可能就隐藏他的知识存储。


    IP属地:北京2楼2024-05-1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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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当时实际情况:
      1、 当时网络并不发达,信息搜集会严重缺少途径。
      2、 涉及执法司法专业的书籍并不太多
      3、 有些专著是要凭执法司法学生及职业证件才能购买
      4、 被害人关系人、可能接触点、周边有前科或有不良嗜好的都是按实操要最先查的,
      而且当时96有前科的是否在更早的惩罚中能了解这一情况?
      那凶嫌还能从哪里获得这一信息?于是法医说出现了,关键是现在可确认
      线索里没有指向凶嫌可能从事法医或和法医接触过(物证痕迹及证人证言),
      不是这种假设一定不对,是它就是个假设没有相关线索和证据支撑,而如果是医生,
      当时医生能了解多少生物检查作用?这里还隐藏其他问题:
      1、法医和医生本身就更谨慎更精细,那在双避冲突及多属性模型中,反倒选择
      更容易暴露生物检材的方式?更耗费体力精力的方式?更导致时间过长还可能影响
      上班的方式?而且明知道自己终有一天可能被查到?
      2、还有,法医或医生动机何来?于是诊所说?用新假设诠释最初假设然后
      再继续假设后续?
      3、凶嫌把尸体碎成这样,无非是运输考虑、环境考虑、丢弃安全考虑之一或兼有,
      但如果部分了解甚至完全了解生物检材的内容与作用,还碎成如此导致接触过长等一
      系列问题的出现,这里还涉及行为学上这个人的现实认知程度、自我效能、执行力、
      意志力、情控、风险评估与管理、生活方式、决策模式、人口统计等特征。
      结合看几率不高,有时间的时候继续探讨,包括私人物品的可能情况。


      IP属地:北京3楼2024-05-1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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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凶嫌特征和私人物品前先说一下BJ说,
        从仅有的可确认线索是看不出的,
        不过从几个角度延伸不能完全排除,
        但重点是,这些年网络上最流行的两版,
        以个人经验判断,可信度接近零。
        第一版,和作家恋爱,被法医妻子S,BJ-无疾而终
        不是排除和作家恋爱,也不是排除这个故事存在可能性:
        1、作家-爱好,法医-碎尸,BJ-解决,标准以假乱真的拼凑式策略
        一看就可疑。
        2、缺乏具体人事时地物及合乎逻辑合乎常理合乎理论的详细内容
        (就这条完全符合了也不一定就是真的,还需要多角度比对、核实及分析)
        第二版,三兄弟小肠
        如果只停留在器官说的初步,还存在现实的可能性但联系本案也不高,
        什么三兄弟,学生见义勇为抛,正好报道移植,这如同上世纪上一代人最初
        接触的低级传销手段,在我们这个产生大量兵法和谋略历史名著的国度,
        技术含量太低,何况现在分析都已经成为科学,成为系统。


        IP属地:北京5楼2024-05-1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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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南医大案凶手也被一时传疑似本案凶手,
          物证、方式、特征完全不同,而且:、
          1、他恨不得他自己是凶手,这样能在核实过程中再多活几天。
          2、JF也希望一并解决其他积案。
          为什么不是,因为根本就不是。


          IP属地:北京6楼2024-05-14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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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凶嫌部分特征,及相对被害者可能存在明显“缺陷”
            凶嫌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出的现实认知程度、意志力、情控、’
            自我效能、执行力及风险评估和管控,很难想象二十出头娇生惯养还在幻想
            中安逸的20出头大学生或刚参加工作的,在我面前出现的地理‘、人口统计、心理、
            ’行为等专属特征大概是:
            1、丰富的阅历
            2、高度成熟的现实理解
            3、至少曾经在社会下层甚至底层吃过苦
            4、保守甚至固执,思维都有些固化
            5、并不善于开放式思考,并不从事高度智力运筹的职业
            6、不善于社会交际
            7、内向
            8、至少表面面对公众相对随和
            9、情控较强、
            10、坚韧
            11、从事独立性较强工作
            12、生活较有规律
            13、决策与行事简明而果决
            14、年龄至少在30到40,甚至不排除更高
            15、主要活动及居住就在南大周边地区
            16、无前科,至少未被发现因重大案情被司法制裁


            IP属地:北京7楼2024-05-1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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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不错,赞同
              后面挺通俗易懂的
              前面文糟糟的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5-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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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被害者的可能明显“缺陷”
                由于可确认线索过少,无法明确这种相对“缺陷”
                具体内容,只能泛指某些生理缺陷、疾病、伤病或年龄,
                如果只有一个方面的非排他性可能就并不特别,但有四个方面
                可能同时指向这个也许存在的因素就不得不多少关注:
                1、凶嫌本身,非夏日非相貌体态娇好被害者特质可能无诱惑因素,
                但相对某些生理缺陷、疾病、伤病或年龄较大差异的个体,是否存在世俗诱因的可能。
                2、被害者本身,即使真如主流采访亲属好友得到的谨慎内向,
                但相对某些生理缺陷、疾病、伤病或年龄较大差异的个体,是否存在放松警惕的可能。
                3、排查过程中主要针对关系人、可能接触点、前科、品行不佳者及独身或有条件者,
                但相对某些生理缺陷、疾病、伤病或年龄较大差异的个体,是否存在蒙混过关的可能。
                4、从失踪到发现有9天或10天(网传被囚禁也就是当天未离世无法确认暂不考虑),
                多种原因都可以导致,但相对某些生理缺陷、疾病、伤病或年龄较大差异的个体,
                因身体因素也是可能存在的原因。


                IP属地:北京9楼2024-05-1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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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那些物品到底是谁的,最大几种可能:、
                  1、凶嫌本人的
                  2、凶嫌很久前捡来然后自用
                  3、凶嫌很久前捡来准备作案用
                  4、凶嫌作案后临时捡来
                  现在排除法,从凶嫌特征尤其风险评估和管理,再到未见原主人出现的可确认线索,
                  帝4基本就排除了,3理论存在但现实可能性也很小也不长篇说明了,实际1、2就是
                  主要考虑方向,而1、2还有同质性:、
                  1、就回到最初说的“凶嫌极高概率遗留生物检材或其他指明他身份的物证”原因之一
                  2、这些物品如果是1,那它可就会说话了,还会说不少,自我与消费一致性,
                  如何加上其他可确认线索,内核(价值观、态度、生活方式、社会阶层等)全都可以打开。


                  IP属地:北京10楼2024-05-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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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独特的分析。可以看出你是刑事侦查方面的专家。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5-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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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作家说(不止作家,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也有)
                      大多数人只从被害人爱好角度,推测作家,没有考虑凶嫌特征,
                      但那个特殊年代,确有一部分作家、教育、文艺工作者,在下层甚至底层
                      吃过苦,他们有的曾是知情(知情多苦自行了解),有的曾是农民,有的曾是
                      最基层工人,我的一个长辈的老师也是著名作家,就曾是基层工人,
                      他们后来努力变成了文化人,也就是这些人有一部分是可能符合部分凶嫌特征的。
                      问题是,如果真的和被害人有接触、交往甚至恋爱,被害人不告诉家长也不告诉
                      她姐?不告诉她姐也不告诉好友?而且没有物证留下?要知道关系人是实操中
                      最先被排查的。
                      回答不了这个明显存在的矛盾,有个分析提供给大家,有一定道理,但不一定是
                      事实,事实靠线索和证据去刨绘,其他有实际经验者提出一种可能:
                      1、我们了解的被害人,是亲属好友同学叙述从主流媒体转发,
                      是否存在情感因素,人死为大因素,有部分失真的可能。
                      2、如果被害人真是胆小内向,是否因某些因素未将一些关键信息透露给亲友。


                      IP属地:北京13楼2024-05-1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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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点地理画像,在他在南大附近抛弃尸块的过程中,
                        动机可能涉及运输、环境及安全之一或兼而有之,
                        实际他暴露了他的心理舒适区域,更可推论他大概率一定时间内
                        曾主要活动或居住在附近。
                        关于声东击西,如果他不了解这一地域,以他的特征,
                        为何加倍冒险抛尸于这一区域,如果他了解这一区域,
                        被害者就是南大的,被害者特征和当时情况也不会走太远,
                        他声东击西就应该在更有距离的区域,从策略上常理上还抛在这附近
                        意义何在。


                        IP属地:北京14楼2024-05-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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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变态挑衅说
                          都敢在省会闹市区弃尸了,而且还是分尸成这么多块,
                          如果真是变态挑衅,有些行为可能会更直接:
                          1、是否出现挑衅性文字或符号
                          这么多人包括协助排查的,如果真有是不会密不透风的,
                          2、是否有残肢被羞辱性摆放或拼凑摆放
                          (无法举例,这样对离世者不敬)
                          3、丢弃是否有承装物、丢弃地点是否有或部分有隐秘性、丢弃地点属性
                          比如明显人体部位肢体无任何承装-放置不隐蔽也非遗弃物统一收集场所,
                          这和动机及心理活动直接相关,就包个袋子和丢弃到垃圾场所性质可能完全不同
                          4、后续及连续挑衅
                          这还涉及到以前是否发生、后来是否发生,相似作案方式及签名特质的案件,
                          目前很难倾向此说法。


                          IP属地:北京15楼2024-05-1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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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无法确认的信息
                            有网传JF介入后还在弃尸,是推论但推演合理,
                            而且是不同年代、不同表述方式、叙述内容可刨绘
                            不同人格特质及经历的很多人都在这么说,
                            是来自不同渠道还是同一渠道统发不清楚,
                            也没有运用时间精力详细研究这个情况,
                            但如果这个信息是真实的,没有找到现场没有侦破不说,
                            这个人都没被列入嫌疑人,甚至都没排查过?
                            大概率有个我们不了解的关键点,阻碍了进程。
                            只能推估可能性:
                            1、此信息虚假
                            2、因某些情况被忽略(比如“缺陷”)
                            3、和南大或周边确有关联,但这种关联并不直接而紧密,至少表面上是
                            4、协查者或与协查者关联性强
                            5、列入怀疑对象但抗过去了
                            6、BJ说


                            IP属地:北京16楼2024-05-1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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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中的期望自我与现实自我
                              你想碎2000多,可能刚动刀就情绪崩溃了
                              你想碎2000多,可能没几刀就因没意志力烦了
                              他在所需技能、条件、物品的使用及进程管理中
                              尤其考虑体力及压力下都基本按计划行事,还坚持这么多天,
                              也没留下太多线索,还在闹市区不停弃尸,大排查连现场
                              都没发现可能也不在主要嫌疑名单上,案件中的期望自我与
                              现实自我契合度如此之深,没有丰富阅历、成熟的现实理解、
                              高度自我效能及至少曾有下层甚至底层的辛苦磨炼,能有这个
                              结局吗。


                              IP属地:北京17楼2024-05-14 23:1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