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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早上受害者去三楼卫生间动机的一点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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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会去三楼卫生间无非两种情况:
1、提前计划好的,比如提前和人约好在三楼卫生间见面。
2、临时起意的,比如当天早上有些突发情况
让她不得不选择去三楼卫生间。
假设情况1属实,那么有一个疑点,她去三楼之前是会经过二楼教室的,为何不把随身物品比如课本放下以后再去三楼赴约呢,带着随身物品去三楼赴约感觉有点奇怪,不过这个也和个人习惯有关系,比如有的人就喜欢带着行李去约会,还有一点可能是担心如果去二楼教室放东西再去三楼,可能会被人发现已经到校却未参加升旗跑操,怕被人打小报告。这也说的通,但是她的约会对象又是谁呢,这点存疑。
假设情况2属实,那么可以进一步推测她是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导致绕过二楼教室而直接去向三楼呢?
在此我先说下我小学时发生过的一件事,有一天放学我们班排着队回家,突然走到一个河岸边的时候,有个疯子突然从河岸下面窜出来,随后摁倒了一个女生,放倒在地上进行猥亵,那女生当场就懵了,拼命反抗,鞋子挣掉了,发卡挣断了,过了几分钟左右,老师终于来了把这个疯子扯开到一边,没想到刚扯开那疯子拔腿就跑,那女生哭着喊着追上去拿鞋砸那疯子,直直把那疯子从河岸这边追到河岸那边才作罢。
我说这个故事是想说明什么呢,是想说明我的一个猜想,受害者有可能在进教学楼时遭遇了猥亵,也是被按在地上所以导致衣服鞋子上沾上了很多泥土,在教学楼前被伤害过后,她一路追犯罪分子上了三楼,或者她认识犯罪分子,知道犯罪分子会在三楼活动,从而上三楼找它,犯罪分子发觉被她追上以后,立马躲入了三楼卫生间躲避,随后被受害人发觉尾随着一起进入,准备去找犯罪分子理论,或者曝光它,可惜犯罪分子恼羞成怒造成了悲剧的发生。这样猜想就可以解释为何直接带着书本上三楼呢,因为来不及放下书本到二楼教室,因为担心犯罪分子逃脱,同时也可以解释衣服鞋子上的泥土从何而来,甚至我认为犯罪分子在教学楼前猥亵时,故意抢夺了受害人的随身物品比如书籍,以此引诱受害人跟它一起上三楼卫生间,以便实施不可告人的目的。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16 12:34回复
    瞎猜都是扯淡,张志超,王广超,和两个证人直接直播对质,就一目了然了。凶手很多事情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4-1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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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可以说疑点重重,矛盾之处颇多,可见精仿查案取证之粗糙,卫生间绝无可能没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我认为翻案重审时极有可能关键证物还未被提取到。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4-1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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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猜测这个没用,除非是匈手约的,不然没人知道高为什么要去三楼


        IP属地:福建4楼2024-04-1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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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率是去三楼见男友(男友住校的话)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4-04-1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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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不是因为🈶约上三楼的,因为有约的话势必约会对象会和受害人之前就产生交集,而且当天必须没跑操,这范围也太小了,精仿不至于如此无能,而且如果有约情况下被害,凶手如何保证没有第三方知道他们当天早上的约定呢?应该还是当天早上有些突发情况导致受害人主动或者被动上了三楼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4-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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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来谈谈这个问题,高婷为什么出现在三楼?
              过去有多种说法,一是高婷鞋上沾泥之类的到三楼厕所洗涮用,后来因为二楼厕所格局与三楼完全相同而排除;二是主动约会找男朋友,但因为高婷是比较规矩的女孩,两人都是走读生,她不太可能在早上跑操的那个时间段与男友约会,男友是另一个班的班长,应该负责站位跑操,而前一晚两人刚刚见了面,据王艳讲聊得还不错。实际情况是男友因家事当天早上根本没有到校,约会说并不成立。三是看跑操说,就是跑到三楼看跑操,这是张志超的说法,但跟据没药的分析,排除了这一说法。四是说到三楼男生宿舍找同学,比如要教室钥匙或者传递纸条之类的说法,由于高婷和男友已经可以面对面的直接交流,找中间人的传递纸条做法完全没有必要,关于上男生宿舍借用钥匙的说法没有得到证实,但我们可以从文字材料中其他班级同学回教室的情况可以推个大概,比如王绪波班,王和杨去教室后发现已经有四个同学在教室了,那么这四个同学都有教室钥匙么,王艳曾说过也打算跑操前会教室送书之类的话,王艳也有所在班的钥匙么,印象中王广超、张志超都有回自己教室的说法或做法,包括提到先跑到教室的同学或没跑操的同学已经在教室了,难道全校1000多名同学都有所在班级教室的钥匙么,20多个班级哪个同学能日复一日最先跑完操,再去给其他同学开门呢?简单的推理只有一个,就是平时除了假期,教室门是不上锁的,不是厕所那样的明锁,平时带上即可。
              那么高婷为什么出现在三楼,我的推断是高婷是在二楼楼楼口转角处遇到张志超的,在那里被捂嘴殴打并勒昏后拖到三楼卫生间的。
              还有一个情况可以说一下,就是张志超为什么要急着从三楼跑下二楼,不到一分钟就跑回来了,有人说是下去找编织袋,有人说是去取锁头,张志超自己说是去小卖部买锁,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呢?


              IP属地:辽宁11楼2024-04-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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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到(二楼挟持到三楼不可能,力气不够,风险也太大,应该还是受害人主动前往三楼的,)我谈谈我的看法。
                从高婷尸检来看,高婷生前遭到捂嘴殴打勒昏的过程,但死者指甲并没有凶手的血迹抓痕等搏斗痕迹,高婷身高166,营养发育良好,应该是学生中中等偏上的身材。任何一个人面对生命危险时,会拼死与凶手反抗,但我看到的是高婷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说明什么呢,就是凶手与受害者之间力量的悬殊。获胜的天平压倒性的倾向凶手。网友提到二楼挟持到三楼不可能,力气不够,事实上当时张志超身高185左右体重200斤,在紧急情况下将一个已经勒昏的女生从二楼拖到三楼并不是什么根本办不到的事。从内厕现场的拖痕以及死者左脚鞋面一侧有泥沙的情况来看,凶手是用一只手肘裹挟着斜着身子的死者进卫生间的。


                IP属地:辽宁12楼2024-04-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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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提到(好几位校友都证实,教室晚上锁门。印象中校友至圣说过,有一次跑完操|早自习时间到了,教室门还没打开。)
                  关于高婷当时所在班级教室平时是否锁门问题,我并没有看到相关材料。我的推论是平时是不特意锁门的。
                  对于校友的证实,我没有看到,不清楚也就难分辨。
                  但我想,同一个人对于同一件事都会有前后不同的看法,比如保洁老李对于钥匙的情况对于警方的问询开始信誓旦旦地说除了他和同事谁也接触不到,可案发后又改了口,这前后差异之大,真让人大跌眼镜。
                  同样的校友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对临沭二中升旗集合跑操地点来说,同样的校友会有不同的说法,有说东有说西的,后来律师说了在教学楼前旗杆处集合跑操。关于高婷当时所在班级教室平时是否锁门除了高婷的班级同学好像别人没什么发言权,何况那个校友至圣跟高婷根本不是一届的学生。


                  IP属地:辽宁13楼2024-04-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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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提到(二楼为何无人听到呼叫,王杨听到的呼叫声是怎么回事。)二楼为何无人听到呼叫,你的意思是当时凶案发生时二楼教室有人的情况,对吧。按照正常情况同学们都在操场集合跑操,如果说平时教室是锁门的,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进去的,难道也是踹门断锁进去的?
                    假定二楼高婷所在教室案发时真有人的情况,为何听不到呼叫声,而王杨听到呢?
                    根据王杨的叙述,他们在宿舍能听到跑操的情况,他们宿舍的位置距离教学楼前旗杆处较高婷所在班级更远都能听到跑操的情况,那么高婷所在班级门窗正对着集合队伍距离更近能更清楚地听到,无论是是喇叭声还是口号声掩盖了高婷的呼叫声。就好比一个人带着耳机听歌,远处的人大声喊你你可能听不到一样。


                    IP属地:辽宁14楼2024-04-1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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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提到(如果高是在二楼遇袭,为何舍近求远拖到三楼,而不是二楼厕所。)
                      我想说的是凶手有案发钥匙,没药也分析到了这一点,具体看没药的分析。
                      我想从两个角度谈这个问题,一是获得厕所钥匙的可能性,从保洁老李后来的说法来看,从保洁那里获得钥匙是可以的,从他的房间进出没问题的,二是要打开厕所获得钥匙的合理性,合理性是指以打扫卫生之名,取来钥匙。一些校友也提到拿宿管钥匙打扫卫生偶尔厕所私用的情况是有的,案发厕所是张志超所在班级的分担区,为什么去二楼小便不扣分,在三楼小便就扣分,当然是谁的分担区有尿骚味就扣谁的班级分嘛,看管不严,清理不干净嘛,当然扣分。
                      还想说一句,张志超有厕所钥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律师们应该都知道,只不过没有公开而已。


                      IP属地:辽宁15楼2024-04-1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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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这个事件有点罗生门的意思了,证人的很多话都自相矛盾。除非把证人都找到对质


                        IP属地:湖北17楼2024-04-2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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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情况可以说一下,就是张志超为什么要急着从三楼跑下二楼,不到一分钟就跑回来了,有人说是下去找编织袋,有人说是去取锁头,张志超自己说是去小卖部买锁,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没有人回答,我就简单分析一下。
                          一、案发时下去找编织袋,是王广超的说法,张志超供述中也提到过一次,但是他的后一句话是说,拿过来没有用,放在那里。这就有些奇怪了,在案发时时间那么紧迫,那么宝贵的时刻,(先跑完操同学可能马上上来),他浪费一分钟时间下去,找到编织袋却没有马上用,却忙乎其他事了,后来王广超通风报信他才从内厕出来。
                          二、去取锁头,是说踹门锁鼻子掉了,锁开了,去下楼找个新锁替换。如果真有这种事发生,那么首先,得把锁鼻子上砸回去,而且是找到掉落地螺丝重新砸进木头里,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把螺丝砸进木头是不容易的,还容易松动。除非用螺丝刀拧紧才可以。而且这些都是发生在尖叫声之后,当时王杨已经察觉,要出门查看,基本上竖着耳朵听,为什么没有听到砸螺丝的声音呢?当然如果在自习课间在砸更容易被安静上自习的同学听到。
                          三、张志超自己说是当时去小卖部买锁,这是张在多次供述中唯一稳定的证词,然而,在律师们看来这几乎不可能,一分钟时间谁都不可能,不包括交易的时间,来回折返的时间都不够,我认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完成的事,但张志超为什么要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一说法呢?
                          我想说的是,张在那么紧张的时刻,跑下楼的目的是捡取被打昏高婷掉落在二楼楼梯转角处的书本,放回二楼自己宿舍床下面,顺便拿了床下有压折痕的编织袋。因为高婷的书本明信片等物品一旦被先跑完操上楼的同学发现,当天就案发了,那张就彻底完蛋了。
                          仔细分析张的供述与真实情况几乎没有吻合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里有假,假里有真,像雾像雨又像风。
                          从证据角度来说,这样的证据证词很难定张志超有罪,从这角度来说,张志超疑罪从无没有问题,如果他早点遇到李王律师们,他可能像那个辛普森一样,一天牢都不用去坐。但是这里很多的教训需要去汲取去反思,否则真对不起死去的高婷。


                          IP属地:辽宁18楼2024-04-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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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赞同楼主的推测,个人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猥亵在前,恼羞成怒怕被揭发后酿成惨剧。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24-05-1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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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多老师和学生,有谁发现当天,高去了三楼卫生间?一个人都没有?那只能说明高的死体被人送进了那里(后来送的)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24-06-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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