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的证据,连张志超都要疑罪从无。所以怀疑别人再多,也不可能被认定是凶手。
因此要抓捕凶手,必须有足够的直接证据,最好是证物上的DNA。
谈到证物上的DNA,大家都有一个误区。认为警方检测过证物了,没有任何人的DNA。
其实任何一个案件,警方都不可能象地毯式搜索一样,全面检测每一天件证物。这是根本做不到的。
原因一是,检测费用太高,二是年代不同,当年的DNA微量检测技术没有现在先进。
下面我先解释一下当年警方检测不到张志超DNA的原因。
因为警方认为是监杀,而且医服被脱掉了。因此警方选择的检测点是,受害人的口腔,下体,和手指甲。而衣服则是选择了,扭扣,拉链,裤带,鞋带,以及脱下的内裤和袜子。
因为此案没有强监,所以受害人身体的检测点,是检测不到受害人的DNA的。
而凶手脱受害人衣服时,是再次返回现场,目的是碎尸。因此凶手做了防护,所以脱衣服是留不下DNA的。
以上就是警方没有检测到凶手DNA的原因。
如果想检测到凶手DNA,就要分析案发过程中,凶手徒手接触哪些现场物品。还要精确分析出凶手触碰到的位置。
凶手应该是杀人后两次返回现场。
凶手杀人只用了一个锁脖子。因此杀人时很难留下DNA。
第二次返回现场是碎尸,也不可能留下DNA。
只有第一次返回现场,才可能留下DNA,因为第一次返回现场前,并不确定受害人死亡,因此徒手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只能从凶手第一次返回现场干了什么,来判断哪些物证上可能留下凶手DNA。
首先凶手第一次返回现场,查看受害人伤情时,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了移动。受害人昏迷时,是面朝下触地。因此移动受害人,应该是从双侧腋下抱起受害人。凶手双手应该是接触受害人外衣胸前的部位。
而查看昏迷后,把受害人移到墙角。应该是面对受害者双手从腋下抱着受害人移动的。因此手接触受害人的位置是受害人后背部位。因为我判断凶手可能对受害进行了心肺复苏,这时外衣有可能是解开的,所以凶手接触受害人的衣服有两种可能。一是接触的外衣背部。二是接触的毛衣背部。
还有就是我推测凶手对受害人进行了心肺复苏。所以凶手双手接触了受害人胸前的衣服。一种可能是外衣的胸前,一种是毛衣的胸前。
因此复检现场物证,检测点应该选受害人的外衣,胸前和背后的位置。还有毛衣胸前和背部的位置检测。
还有一个检测点比较难,就是我认为受害人鞋和裤子上的泥沙,是凶手小便失禁,尿湿的厕所内的泥沙。因此也可以检测泥沙的DNA。因为小便里有少量的人体上皮细胞,只是检测方法比较复杂,而且检测到DNA的成功率比较低。
综上所述,再次检测物证,才是抓捕凶手的唯一办法。争论谁的嫌疑大,只能是浪费时间。
如果在香港,有可能把王广超转为污点证人,也可以把凶手绳之以法。
因此要抓捕凶手,必须有足够的直接证据,最好是证物上的DNA。
谈到证物上的DNA,大家都有一个误区。认为警方检测过证物了,没有任何人的DNA。
其实任何一个案件,警方都不可能象地毯式搜索一样,全面检测每一天件证物。这是根本做不到的。
原因一是,检测费用太高,二是年代不同,当年的DNA微量检测技术没有现在先进。
下面我先解释一下当年警方检测不到张志超DNA的原因。
因为警方认为是监杀,而且医服被脱掉了。因此警方选择的检测点是,受害人的口腔,下体,和手指甲。而衣服则是选择了,扭扣,拉链,裤带,鞋带,以及脱下的内裤和袜子。
因为此案没有强监,所以受害人身体的检测点,是检测不到受害人的DNA的。
而凶手脱受害人衣服时,是再次返回现场,目的是碎尸。因此凶手做了防护,所以脱衣服是留不下DNA的。
以上就是警方没有检测到凶手DNA的原因。
如果想检测到凶手DNA,就要分析案发过程中,凶手徒手接触哪些现场物品。还要精确分析出凶手触碰到的位置。
凶手应该是杀人后两次返回现场。
凶手杀人只用了一个锁脖子。因此杀人时很难留下DNA。
第二次返回现场是碎尸,也不可能留下DNA。
只有第一次返回现场,才可能留下DNA,因为第一次返回现场前,并不确定受害人死亡,因此徒手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只能从凶手第一次返回现场干了什么,来判断哪些物证上可能留下凶手DNA。
首先凶手第一次返回现场,查看受害人伤情时,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了移动。受害人昏迷时,是面朝下触地。因此移动受害人,应该是从双侧腋下抱起受害人。凶手双手应该是接触受害人外衣胸前的部位。
而查看昏迷后,把受害人移到墙角。应该是面对受害者双手从腋下抱着受害人移动的。因此手接触受害人的位置是受害人后背部位。因为我判断凶手可能对受害进行了心肺复苏,这时外衣有可能是解开的,所以凶手接触受害人的衣服有两种可能。一是接触的外衣背部。二是接触的毛衣背部。
还有就是我推测凶手对受害人进行了心肺复苏。所以凶手双手接触了受害人胸前的衣服。一种可能是外衣的胸前,一种是毛衣的胸前。
因此复检现场物证,检测点应该选受害人的外衣,胸前和背后的位置。还有毛衣胸前和背部的位置检测。
还有一个检测点比较难,就是我认为受害人鞋和裤子上的泥沙,是凶手小便失禁,尿湿的厕所内的泥沙。因此也可以检测泥沙的DNA。因为小便里有少量的人体上皮细胞,只是检测方法比较复杂,而且检测到DNA的成功率比较低。
综上所述,再次检测物证,才是抓捕凶手的唯一办法。争论谁的嫌疑大,只能是浪费时间。
如果在香港,有可能把王广超转为污点证人,也可以把凶手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