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省试,即常科,每年都要举行。
一.科举科目:
常科自武德开始,有六。
即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明书。其中秀才、明经名目古已有之,进士自隋有之。
明法、明算、明书为唐代新设。此六科中,初以秀才最显。但取士严苛,至于应举无人,于是在永徽二年被废止。此后基本就是进士、明经为省试主体。
童子举,或称神童科,属特殊科目。仅供十岁以下孩童应试。
此后历代新增科目如下:
道举科,开元二十九年新设。
孝廉科,宝应二年新设,建中元年废止,仅存代宗一朝。
开元礼科,贞元二年新设。
三礼科,贞元九年新设。
三传科、三史科,长庆二年新设。
唐代史书、墓志,在永徽二年以后,依然记载有某某秀才及第,其实是进士的美称。
另外需着重一提的是,孝廉科在宝应以前只是明经别称,并非科举科目。即便贞观中几次诏州县举孝廉,说是制科也非常勉强。而代宗起初设想是将其变为常科,废止进士、明经两科。由于反对意见过大,废除失败,不过仍新增了孝廉科。但德宗甫即位,就遭取消。所以说,不管是前面提到的宝应前,还是建中后,史书墓志中大量记载的某某孝廉及第,应该都是指明经及第。有且只有代宗一朝,孝廉和明经是不同的常科科目。
继续说一点延展内容,其实自东汉后期随着察举制的发展,秀才、孝廉就开始慢慢定型。所谓州举秀才,郡举孝廉,逐渐成为了进士和明经的前身。到南北朝时,其指向性已经变得极为明确。即各州郡察举秀才、孝廉,贡入京师,前者试文问策,后者试经问义。而后经过隋朝、唐初这几十年嬗变期,至唐高宗时,废除秀才,进一步规范进士、明经考试内容,察举制也正式蜕变为科举制。
二.主管单位:
省试的主办权,最开始归属吏部,主考官是考功司考功员外。
开元二十四年,考功员外李昂与举进士人李权争讼。最终结果就是,省试主办权从吏部转移到了礼部。主考官改为礼部侍郎。从此有唐一代基本是礼部侍郎、知贡举,或称主司、主文。也有中书舍人、尚书左丞、工部侍郎等权知贡举的情况,其中又以中书舍人、权知贡举的情况为多。
此外,考功员外并非完全退休,还有个特例。即如果礼部侍郎亲朋故友当年参加考试,那么就要考功员外于别处对其进行测试,称别头试。
再者,有人会说殿试。虽然则天时,武后亲自策问过贡士,但那更像表演秀。是一种关怀,显示帝王对贡士的恩宠,并不是考试,无关去留名次。而且则天后即无此例了。
三.考试时间:
省试除特殊情况外,每年都会举行。有唐二百八十九年间,省试举行二百六十六次。其举行时间一般在每年春正月、二月,所以称礼部春闱。并且这个制度一直流传了下来,直到清末取消科举。
四.考试地点
西京长安,尚书都堂厅室。
东都洛阳,尚书都堂厅室。
1.西京贡举:
胪列唐朝贡院的史籍记载如下:
《唐会要》:开元二十年(本作二十八年,考前后文,八应衍),考功贡院地改置吏部选院,以置选人文书。元和九年,礼部贡院奏:贡举人见讫。谒先师。
《唐国史补》:开元二十四年,考功郎中李昂为士子所轻诋,天子以郎署权轻,移职礼部,始置贡院。
《唐摭言》:旧例于都省考试,南院放榜,张榜墙乃南院东墙也,别筑起一堵,高丈余,外有壖垣。未辨色,即自北院将榜就南院张挂之。
《长安志》:礼部南院,四方贡举人都会所也。
首先要搞清一个概念,上述史籍中说贡院和宋以后那种专门省试用的考场贡院是不是一回事。研究来看不是。《唐会要》、《唐国史补》所言贡院是单纯的官署,而非考试用建筑。所谓考功贡院地改置吏部选院,意思其实是说考功贡院这个官署的办公地点划给了吏部选院(即南曹,每岁选人递交解状,然后吏部员外勘磨之所在)。注意,办公地点并不意味着是省试的考试地点。
同理,礼部南院应该是礼部贡院的办公地点,所以四方贡举人至京后需要来此集会报道,但依然和考试地点无关。《唐摭言》的作者王定保是唐昭宗时进士,所言当不会错。省试考场就是以尚书都堂(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办公的地方)的厅室作考场,属于临时征用性质。因为考场并非宋代以后那种专用的、有高耸围墙的独院,是以权且在厅室周围插满荆棘,防止有人随意出入。这也是文籍中经常用棘场代指考场的缘由。
再有根据《长安志》的描述,礼部贡院的办公地礼部南院和吏部员外的办公地吏部选院是毗邻的。并且他们共用一面墙,礼部挂及第考生榜,吏部挂选人录用榜。如此情形应该是刻意规划的,因为及第人员的档案资料就是从礼部贡院转交给吏部员外,除此还省下再建一堵墙。
可能还有人疑惑,既然礼部贡院就在礼部南院,为何要把榜从北院拿到南院张挂。因为王定保提及的是进士榜,出自礼部侍郎之手。而礼部侍郎自然是在北院办公的。
一.科举科目:
常科自武德开始,有六。
即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明书。其中秀才、明经名目古已有之,进士自隋有之。
明法、明算、明书为唐代新设。此六科中,初以秀才最显。但取士严苛,至于应举无人,于是在永徽二年被废止。此后基本就是进士、明经为省试主体。
童子举,或称神童科,属特殊科目。仅供十岁以下孩童应试。
此后历代新增科目如下:
道举科,开元二十九年新设。
孝廉科,宝应二年新设,建中元年废止,仅存代宗一朝。
开元礼科,贞元二年新设。
三礼科,贞元九年新设。
三传科、三史科,长庆二年新设。
唐代史书、墓志,在永徽二年以后,依然记载有某某秀才及第,其实是进士的美称。
另外需着重一提的是,孝廉科在宝应以前只是明经别称,并非科举科目。即便贞观中几次诏州县举孝廉,说是制科也非常勉强。而代宗起初设想是将其变为常科,废止进士、明经两科。由于反对意见过大,废除失败,不过仍新增了孝廉科。但德宗甫即位,就遭取消。所以说,不管是前面提到的宝应前,还是建中后,史书墓志中大量记载的某某孝廉及第,应该都是指明经及第。有且只有代宗一朝,孝廉和明经是不同的常科科目。
继续说一点延展内容,其实自东汉后期随着察举制的发展,秀才、孝廉就开始慢慢定型。所谓州举秀才,郡举孝廉,逐渐成为了进士和明经的前身。到南北朝时,其指向性已经变得极为明确。即各州郡察举秀才、孝廉,贡入京师,前者试文问策,后者试经问义。而后经过隋朝、唐初这几十年嬗变期,至唐高宗时,废除秀才,进一步规范进士、明经考试内容,察举制也正式蜕变为科举制。
二.主管单位:
省试的主办权,最开始归属吏部,主考官是考功司考功员外。
开元二十四年,考功员外李昂与举进士人李权争讼。最终结果就是,省试主办权从吏部转移到了礼部。主考官改为礼部侍郎。从此有唐一代基本是礼部侍郎、知贡举,或称主司、主文。也有中书舍人、尚书左丞、工部侍郎等权知贡举的情况,其中又以中书舍人、权知贡举的情况为多。
此外,考功员外并非完全退休,还有个特例。即如果礼部侍郎亲朋故友当年参加考试,那么就要考功员外于别处对其进行测试,称别头试。
再者,有人会说殿试。虽然则天时,武后亲自策问过贡士,但那更像表演秀。是一种关怀,显示帝王对贡士的恩宠,并不是考试,无关去留名次。而且则天后即无此例了。
三.考试时间:
省试除特殊情况外,每年都会举行。有唐二百八十九年间,省试举行二百六十六次。其举行时间一般在每年春正月、二月,所以称礼部春闱。并且这个制度一直流传了下来,直到清末取消科举。
四.考试地点
西京长安,尚书都堂厅室。
东都洛阳,尚书都堂厅室。
1.西京贡举:
胪列唐朝贡院的史籍记载如下:
《唐会要》:开元二十年(本作二十八年,考前后文,八应衍),考功贡院地改置吏部选院,以置选人文书。元和九年,礼部贡院奏:贡举人见讫。谒先师。
《唐国史补》:开元二十四年,考功郎中李昂为士子所轻诋,天子以郎署权轻,移职礼部,始置贡院。
《唐摭言》:旧例于都省考试,南院放榜,张榜墙乃南院东墙也,别筑起一堵,高丈余,外有壖垣。未辨色,即自北院将榜就南院张挂之。
《长安志》:礼部南院,四方贡举人都会所也。
首先要搞清一个概念,上述史籍中说贡院和宋以后那种专门省试用的考场贡院是不是一回事。研究来看不是。《唐会要》、《唐国史补》所言贡院是单纯的官署,而非考试用建筑。所谓考功贡院地改置吏部选院,意思其实是说考功贡院这个官署的办公地点划给了吏部选院(即南曹,每岁选人递交解状,然后吏部员外勘磨之所在)。注意,办公地点并不意味着是省试的考试地点。
同理,礼部南院应该是礼部贡院的办公地点,所以四方贡举人至京后需要来此集会报道,但依然和考试地点无关。《唐摭言》的作者王定保是唐昭宗时进士,所言当不会错。省试考场就是以尚书都堂(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办公的地方)的厅室作考场,属于临时征用性质。因为考场并非宋代以后那种专用的、有高耸围墙的独院,是以权且在厅室周围插满荆棘,防止有人随意出入。这也是文籍中经常用棘场代指考场的缘由。
再有根据《长安志》的描述,礼部贡院的办公地礼部南院和吏部员外的办公地吏部选院是毗邻的。并且他们共用一面墙,礼部挂及第考生榜,吏部挂选人录用榜。如此情形应该是刻意规划的,因为及第人员的档案资料就是从礼部贡院转交给吏部员外,除此还省下再建一堵墙。
可能还有人疑惑,既然礼部贡院就在礼部南院,为何要把榜从北院拿到南院张挂。因为王定保提及的是进士榜,出自礼部侍郎之手。而礼部侍郎自然是在北院办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