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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高中女生被杀案真凶推理之1:1月10日被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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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设高婷确系1月10日早晨在三楼洗刷间被害,综合本人收集到的信息,推测当天早晨凶手行凶的环境大致是这样的:
6:13 高婷、王燕进校;
6:15 升旗仪式开始;
6:18之前 凶手到现场并打开了荒厕的门锁;
6:18 高婷到三楼洗刷间附近并与凶手发生冲突;
6:20 跑操开始,张志超、李磊抱衣服上楼;
6:20 王某波、杨某振在宿舍睡觉;
6:22 张志超和李磊到教室并与孙兵商量去上厕所;
6:23之前 凶手控制高婷并拖入荒厕;
6:23 张志超、孙兵到达洗刷间(错过凶手行凶),张志超准备小便时,似乎听到里间有声音,被吓得出来对站在楼梯口孙兵大喊“有鬼”;
6:23 王某波、杨某振听张志超说“有鬼”;
6:25 王某波、杨某振从宿舍出来(也可能根本没出来),看到远去的张志超和孙兵的背影,然后回宿舍;
6:26 跑完操的学生开始陆续从各个楼梯上楼;
6:26 张志超、孙兵回到教室,对李磊说“遇鬼”的事情;
6:30之前 张志超(可能)再次去大厕所小便;
6:30 王某波、杨某振离开宿舍去教室,在二楼遇见张志超;
6:35 早自习开始。
◆综合以上分析,6:18之前,高某还没有到达三楼,而6:23之后,洗刷间门口可能就一直有人,也就是凶手行凶前半部分的时间(从冲突开始到拖进里间),只能是6:18~6:23这五分钟。
◆那么,凶手可能是什么人呢?


IP属地:上海1楼2022-10-13 17:37回复
    ◆接下来,看看我们已知的人案发时间前后的行踪吧:
    1.张志超
    自述:起床后,参加升旗仪式,之后和李磊抱衣服上楼,与孙兵一起上厕所未成,在二楼遇见杨某振,打了个招呼。
    证人:体育委员于某、三位同学、李磊、孙兵(时间不对)、杨某振。
    2.李磊
    自述:参加升旗仪式,与张志超(可能还有孙兵)一起抱衣服上楼,看见张志超和孙兵出去(上厕所),之后一直在教室,两三分钟后看见张志超和孙兵回来,说“有鬼”。
    证人:体育委员于某、张志超、孙兵(时间不对)。
    3.孙兵
    自述:参加升旗跑操。
    证人:张志超、李磊证明他们抱衣服上教室时孙兵在教室,张志超证明他月孙兵一起上厕所,李磊证明他和张志超出去两三分钟后回来,无人证明他参加升旗、跑操,无人证明他从起床到坐在教室里之间的行踪。
    4.王某波
    自述(2月11日前):起床后就去了教室,在教室见到若干同学。
    证人:杨某振,李某斌(仅证明他和杨某振在宿舍没去跑操)。
    自述(2月11日后):起床前听到尖叫声,三分钟后见到张志超和王广超,然后回宿舍,几分钟后再出来去教室。
    证人:杨某振(但否认他们见到的是张志超和王广超)。
    5.杨某振
    自述(2月11日前):起床后就去了教室,在教室见到若干同学。
    证人:王某波,李某斌(仅证明他和王某波在宿舍没去跑操)。
    自述(2月11日后):起床前听到尖叫声,三分钟后见到两个不认识的人,然后直接去教室,在二楼遇见张志超。
    证人:王某波,张志超(仅证明在二楼遇见)。
    6.李某斌
    自述:肚子不舒服在宿舍没去跑操。
    证人:无。
    7.王广超
    自述:起床后参加升旗、跑操,然后参加早自习。
    证人:(推测)班主任、体育委员。
    8.王某燕
    自述:六点钟高父叫她们起床,后骑车带高婷一起上学校,在校门与高婷分别后,参加升旗、跑操。
    证人:高婷父母(仅证明她们起床、出门)。
    9.伏某贺
    自述:那天起晚了,只参加了后半程跑操,参加早自习,后回到宿舍,同宿舍室友还在睡觉。
    证人:(推测)20班学生(仅证明他参加早自习,还可能证明他参加后半程跑操),起床后到参加后半程跑操之前的行踪无人证明。
    10.伏某贺室友
    自述:无。
    证人:伏某贺(仅证明他自己起床时和回到宿舍时室友都在睡觉)。
    11.王某龙
    自述:无。
    证人:据称他一大早就出去奔丧(未证实)。
    12.李某梅、李某华
    自述:无。
    证人:无。


    IP属地:上海2楼2022-10-1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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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张志超、李磊、孙兵、体育委员等人相互印证的证言,张志超、李磊并无作案时间,此处先行排除,不再累赘,请纠缠这一点的网友绕路。
      ◆无论是有罪供述还是他自己的回忆,王广超都是参加了升旗、跑操,并无作案时间,故此处也先行排除。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10-1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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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王某波的疑点
        如果高某确系1月10日清晨在教学楼三楼洗刷间被害,那么嫌疑最大的应该是王某波,因为他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一)王某波疑点1:高婷去教学楼三楼的目的最大可能是去找王某波
        1. 高婷和王燕分开后,应该没有去教室,因为她如果去过二楼教室的话,没有不把英语书放下的理由。
        2. 她也不可能是去三楼上厕所或者去洗鞋子上的泥之类的,因为她不可能去一个明知已经废弃并上锁的地方上厕所,就算要去洗鞋子上的泥,西北大厕所、女生宿舍、教学楼一楼二楼洗刷间都可以,何必费劲爬上三楼呢?
        3. 所以,如果她真是自己去的三楼的话,她肯定是去找什么人,总不会一大早毫无目的地瞎逛吧。
        (1)去找她男朋友王某龙可能性很小。
        去找她男朋友,理论上是有可能的,因为他们前一天刚刚“和解”,第二天再去和他巩固巩固是讲得通的,而且王某龙的教室正好在三楼。但是王某龙和高婷一样是走读生,不住校,所以要找他只能去教室找,但是正常情况下王某龙也会和其他走读生一样要急着去参加升旗仪式,最多上教室放下书本、书包之类的马上就走,不会在教室停留很久,而且从时间上计算,高婷6:13进校,到三楼肯定过了6:15,高某龙早应该下来参加升旗仪式了。所以,如果没有事先约好,去教室找到他的成功率很低,所以这种可能性不大。而如果两人事先有约,那么高婷失踪后,至少尸体被发现后,王某龙应该向景芳报告此事(除非王某龙自己涉案),这将大大有利于确定高婷当天的行踪,但事实上没有,所以这种可能性也很低。
        (2)去找王某波的可能性最大。
        如果高婷那天真的去三楼找什么人,那么去找同班的王某波可能性最大,因为她知道王某波肯定没出操,所以不用事先约好,直接就去他宿舍肯定能找到。至于原因,有可能再找他帮她带一封信给她嫩朋友之类的。如果这样,就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找到了,二是没找到。但是王某波、杨某振、李某斌的所有证言显示,这个时间段王某波肯定在宿舍。所以,要么高婷是在去找王某波的路上被截杀,要么找到王某波之后被杀。如果是前一种情况,那么凶手必须是在那里守株待兔,否则如何在高婷快速运动中发生意外冲突呢?但是要在那里守株待兔预谋干点什么坏事的话,那个时间点、那个地方确实不是一个合适的干点什么时机,太冒险了!所以我们无法排除后一种情况,那就是高婷是找到王某波之后才被害的,如果这样,王某波为什么不汇报这一情况呢?这一点就非常可疑了。
        (3)除此之外,去找其他人的可能性都很小。
        (二)王某波疑点2:谁最可能打开洗刷间的锁?
        ◆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几点:
        1.凶手基本做不到光把锁踹坏而门、门框、门鼻都不坏,而且玻璃也不碎,实际上只要门、门框或门鼻中有一样损坏,就算再买新锁也是锁不上的,而如果不锁新锁的话,就不存在清洁工撬锁的情况。
        2.凶手一个手挟持被害人而另一个手拿钥匙开锁也是很难做到的(当然不能绝对排除),而且这样做的前提是凶手必须掌握钥匙。
        因此,结论1:凶手要将被害人挟持进荒厕,只有当时门上已经没有锁了才可行。
        ◆如果门没上锁,又分几种可能:
        1.从未上锁或较长一段时间没有锁。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因为清洁工清晰地记得该厕所上年冬天就因废弃而上锁,而且高某失踪后所有人印象中厕所都是一直上锁的。
        2.凶手在作案前专门撬掉。倘若如此,那就属于蓄意谋杀、守株待兔了。但是如果是预谋杀人,为何要选择在这样一个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地点下手呢?这显然很不理智。
        3.旧锁在较长一段时间以前就被人撬掉并换上了新锁,以便偷偷用于大号之类的“不时之需”。这又分两种情况:
        (1)多人参与。如果那样,凶手可能在这些人中(也不一定,比如他知道锁其实是虚挂着没有锁上之类的,但这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事情应该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从1.10到放假前至少半个月,其他人为什么从未再进去呢?发现他们换上去的锁开不开了为什么不再撬掉呢?案发后,为什么从未有人报告过这件事呢,要知道,与命案比起来,偷偷上个厕所根本算不上大罪,而且有多人可以相互证明清白。
        (2)仅凶手参与。这种情况可以解释所有事情。可能的场景是,凶手当时正已经打开门锁准备干点什么或者已经干好了出来开没锁们,这是正好高某过来,发生冲突,激情沙人。因为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秘密,所以也没人怀疑。
        因此,结论2:凶手可能老早独自偷偷换了荒厕的锁,用于其他目的。
        ◆如果有人老早就偷偷换了锁,谁最可能呢?这需要符合几个条件:
        1.离荒厕比较近,那样才方便,也有心理上的安全感。最符合这个条件的,当然是隔壁王某波他们宿舍,其次是二楼张志超他们宿舍,还有四楼的宿舍,再远的不方便了,谁会跑很远撬一个锁呢?有人说旁边教室,其实这根本不符合常理,因为大白天上课时间没有人敢偷偷的去开锁上“大号”之类的。
        2.有独自使用荒厕干点什么事的时间和机会,也就是独处时间。前面说过,如果有多人参与,纸包不住火,案发后大概率这事会被捅出来,也就是只有一个人偷偷地用,而且这个人就是凶手,才解释得通。谁最有条件呢?从目前信息来,王某波最有机会,也最有换锁的动机,因为只有他名正言顺地每天都不去跑操,等其他同学都走了,他可以从容地去里面拉个大号,再到外面接水冲掉。
        ◆所以,本楼的结论是,王某波是那个最有可能提前把荒厕的锁换掉并用于沙人以外其他目的的人。
        (三)王某波疑点3:为什么要咬出张志超和王广超
        ◆根据我在贴文 https://tieba.baidu.com/p/7900867467 里面的分析,王某波关于1月10日早晨他和杨某振听到持续两分钟的很响、很惨的尖叫声,以及尖叫声停止一分钟后出来见到张志超和王广超站在洗刷间门口并与之对话的证言极大概率是假的。真实情况,很可能是他们只是听到了张志超模仿《恐怖故事》里的情节搞恶作剧大喊“有鬼”的声音,也许他们真的跑出来,但只是看到张志超和孙兵远去的背影,也许他们根本没有跑出来,只是在宿舍里脑补而已。这件事情对他们的印象应该并不深,否则他们为什么没有在同学之间议论呢,高婷失踪后他们也没有向老师报告,也没有在同学间议论。有可能王某波事后真的和张志超提起过,张志超随口说“和女朋友闹着玩的”,但这些对话这肯定不是1月10日当天早晨。
        ◆但是2月11日高婷诗体被发现后,王某波却一口咬定在洗刷间门口见到了张志超和王广超,还详细描述了他们对话的过程和内容,特别是完全无中生有地把王广超牵扯进来,说什么“梳个小分头,印象很深”,完全不带一点含糊。如果说见到张志超还有点“故事原型”(听到“遇鬼”的故事),但是说见到王广超就是完完全全的谎言了,王广超事后对律师、记者、没药花园等都明明白白说他当天参加了升旗跑操,有班主任、体育委员等人证明,完全不可能去帮张志超看厕所。
        ◆既然如此,如果王某波仅仅是旁观者,他为什么要无中生有编造洗刷间门口的“故事”呢?
        1.王某波没有必要一定要说出张志超和王广超。
        事实上,王某波、杨某振是先于张志超接受调查的。杨某振为什么这么早接受调查,是因为他的床旁边发现了喷溅血迹,而且那天他没参加跑操;而王某波接受调查,除了他也没参加早操外,杨某振在问询中提到了他。当时的情况,虽然他们俩也许已经意识到高某诗体可能在旁边厕所被发现,但是景茶应该还无法确定高某到底是哪一天被害、第一现场在哪里(其实直到现在都无法确定)。这时候,景茶找他们,应该主要是让他们交代当天的行踪,同时也让他们提供他们所见所闻。在这样的背景下,王某波完全可以像杨某振那样,说等他走过去,那两个人已经往南走了,所以他也看不清是谁,而完全没必要这么明确地说是张志超(原13班班长)和王广超(事后辨认),更没必要把张志超事后的话(也许有)搬过来惟妙惟肖地描述他与两人的对话。
        2.景茶没有理由逼迫王某波说出张志超和王广超。
        那有没有可能是景茶逼迫王某波说出张志超呢?事实上,除非和张志超有仇,否则,景茶无论是想嫁祸与人还是想“杀良冒功”,都没有必要这么早就定位到一个具体的张志超,对景茶来说,只要他们认为“合适”,无论谁都可以,张志超、王志超、李志超、杨志超都行,也就是景茶也不太可能逼迫王某波说出张志超。换句话说,“张志超”、“王广超”最大可能是王某波主动说出来的,特别是王广超,纯属编造。
        ◆如果王某波涉案,那一切就可以讲的通。
        1.首先,如果王某波是凶手,或者他参与了案件,1月10日高婷失踪后,他肯定不能说出那天早晨厕所门口的异常,特别是“向厕所望了望,门是关着的”之类的明显是未卜先知的话,肯定会把景茶的注意力引向厕所,那样的话,高某诗体很快就会被发现。这就能很好地解释他在2月11日之前一直什么都没说,而且也不让杨某振说。
        2.其次,2月11日,诗体都被发现了,已经没法再隐瞒,所以他必须主动说出来,而且要想办法引开景芳注意力。如果他和杨某振还是像1月份那样什么都没说,那么景茶肯定会继续调查其他人。景茶很可能很快调查到张志超、李磊、孙兵等人,他们几个很可能慢慢回忆起“遇鬼”的事情;然后同宿舍的李某斌也会证明王某波、杨某振没去参加跑操;张志超也可能会说出晚些时候在二楼碰到杨某振,等等。如果那样,当所有信息慢慢汇总,王、杨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而且他们有7分钟的作案时间,也不存在外面人需要穿过跑操人群进出教学楼的难题,开锁的事情也会有很好的解释。如果他们是这样被再一次怀疑,景茶说不定就锁定他们是凶手,比张志超合理得多,这对他们很不利。所以,他们别无选择,必须主动出击,说出“尖叫声”、“两个人”,以此想把景茶注意力引开。
        3.第三,为什么要说张志超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说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很简单,因为他们当天真的“听到”了张志超,甚至出去看到了张志超和孙兵的背影,而且王事后也可能真的和张志超确认过,张志超也确实和他说过“和女朋友闹着玩”之类的玩笑话,这样,假话里面包含真是的成分,假话也听起来就像真话了。
        ◆总之,如果王某波是单纯的旁观者,他和“张志超”有关的一切言行都显得那么的不合逻辑;而如果假设王某波本身涉案,一切就变得那么的合情合理。所以,王某波在这一点上也是非常的可疑。
        (四)王某波疑点4:关于王杨证言的前后矛盾、相互矛盾最合理的逻辑。
        ◆王杨一起犯案或一人犯案一人帮凶,两人串供好,如果湿体没被发现就什么都不说(第一套方案),万一被发现了就说“听到尖叫声、看到两个人”(第二套方案),但没有商量好具体“看到”谁,因为他们当时就想到这么多,只想转移视线而已。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杨某振两次请示王某波“说不说”的问题,其实他是在问执行第一套方案还是第二套方案。试想,如果没有事先商量好,怎么杨只问一句“说不说”,王就能心领神会地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呢?
        ◆也很好地解释了杨某振只说看到“两个不认识的人”,因为这就是他们最初的串供,没有具体到什么人。
        ◆王某波说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纯属临时决定,也可能景芳逼迫一定要他说出具体是谁,也许是想到张志超“遇鬼”的故事灵机一动。这本来也没什么,但意外的是,杨某振为了增强自己证言的可信度而提前画蛇添足地说在二楼见到张志超,这才让大家发现了端倪。
        (五)王某波的疑点5:为什么要躲避外界?
        ◆需要注意的是,王某波、杨某振躲避外人、不愿意接受调查和采访、搬家等事情不是近期才发生的,而都是开始于20201.13张志超出狱之前,甚至张志超当年一入狱,他们就开始躲避外界了。
        ◆那么问题来了,在再审判决之前,张志超能不能翻案的都不知道,而根据以往经验,已经生效的判决翻案的概率微乎其微,除了亡者重现、真凶归案等“中头奖”的概率,绝大多数还是维持原判。在这种情况下,包括体育委员在内的几位同学、两位事后签字的老师,甚至当年几位和张志超同监室的在押人员,都冒着极大的风险做出了对张志超有力的证言,而对王某波、杨某振而言,如果他们当年的证言为真,那一切都是坦坦荡荡、清清楚楚,几乎没有风险,他们为什么不敢出来理直气壮地说句话呢?他们大概率是代表正义一方在发声,有什么需要躲避的呢?
        ◆但事实上,律师找不到他们,记者找不到他们,后来没药花园也找不到他们,这种刻意的回避,今天看来非常可疑。


        IP属地:上海8楼2022-10-1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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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高某确系1月10日清晨在教学楼三楼洗刷间被害,那么嫌疑最大的应该是王某波,因为他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请看贴子:关于王某波的疑点分析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10-1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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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有锁吗?张志超怎么上厕所了?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23-01-17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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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龙奔丧是否事实,有人去调查吗?出校时门卫要管吧,或看请假条登记啥的。这个线索有办案人员查证吗?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3-2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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