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我干这血腥的生意是为了啥?钱?每次得手我只拿很少的一部分。我自己从不挥霍,这主要是怕暴露行迹,而且这些钱都是我玩命得来的,我拿它去胡吃海喝就是嫌自己命长抡板斧朝自己脑袋上招呼。你猜我花不掉的钱都到哪里去了?我蒙着脸全捐给了你们的神殿!洛山达,海姆,泰摩拉,凡是在民间有不错口碑的神祗,我都做了奉献。别以为这是我的救赎,我只不过不愿意动手糟蹋钱,把这活交给你们干罢了,我相信这方面你们比我在行。
“我叱诧剑湾多年,作业区域自我起家的陆斯坎到泰斯尔王国北部,从不流连,杀了人分了赃转脸就跑,没有根据地,没有固定的作业路线,这是你们抓不到我的客观原因。剑湾的人们恨我,惧怕我,各个城市的部队都在追捕我,狮鹫这个名字等同于深渊中任何一头恶魔,我这颗没几斤的脑袋也卖到了十万金币,甚至斧头也被视作邪恶的兵器。你们安姆军队的凯东•费尔康上尉就把他最擅使的圣斧回炉铸成圣武士们惯用的巨剑。不得不提,凯东的确是条好汉,如果不是被你们这群废物管着,他绝对不会只是个屁大的上尉。哈!我竟然忘了我就是来求着当你们的走卒的!
“我今年二十三岁,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个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以血腥的手段在剑湾建立了非常大的名声,每个人都知道我的本事,这就是我这些年来办玩命买卖的目的。但这只是我成为大人物的开始。每个人都该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而我知道我这辈子绝对不会仅仅是个强盗头目。接下来就是我来找你们的原因。我想如何壮大自己的事业,招集更多的亡命徒开个帮派,甚至建立一个武装割据政权?不,那样的话你们的目标就能明确,我的队伍很快就会被剿灭,我的脑袋会被挂在城门上。我不得不依附于强大的势力,于是我找上了你。
“想想我能给你们带来的好处吧!一个多年逍遥法外血债累累的大罪犯主动向安姆投降,被改造成一个有用的人,这将极大地提升安姆帝国在剑湾甚至整个费伦的声望,随之而来的好处比把我的脑袋挂起来多得多。同时我是个技艺高超的战士,我无缘与崔斯特,恩崔立还有当年的沙洛佛克交手,不过我想充分运用周围环境我也不会输。我不是个白吃饭的人,我会凭本事得到我该得的。为了我的远大前程,我不会吝惜鲜血,不管是我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我知道你自己做不了主,我会给你们时间讨论的。别再跟我约定时间见面,适当时候我会再来找你。”狮鹫收了板斧,不转身向后几个翻滚踹开窗户,立即像燃烧过的灰烬一样消散在夜幕下。